韦俊律师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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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二楼商铺F205
韦俊律师,南宁宾阳离婚案件咨询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明确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养的问题看似简单其实离婚后发生纠纷的也不少,最多的出现在抚养费的给付方面。比如说郭张两人在办理离婚时在协议当中仅写明郭先生每月支付给张女士孩子的抚养费500元。但是双方离婚后郭先生连续半年都未支付,经张女士多次催促男方就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最后还是诉讼才将问题解决。
律师建议在起草离婚协议时最好将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的时间等约定明确,这样才能杜绝纠纷的发生。
二、探望子女的约定要量化
多数人不重视在探望子女方面的约定,于是生活中屡屡出现了一方想尽各种办法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事情发生。律师建议探望子女的约定最好要具体明确,将探望的时间和地点都约定到协议当中,以免发生后续的各种纠纷,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财产分割要明确、具体
举例,周先生和白女士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在共同财产分割上仅写到双方的存款一人一半,而并没有写明存款的具体数额,因为平日里这周先生的收入全部由他自己存放,白女士并不知晓,双方拿到离婚证后周先生称自已的收入都使用了,手里就4万元人民币,只能分给白女士2万元。实际上周先生是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的收入很高,远远不只这些,可是白女士因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写明存款的数额,现在也不能证明周先生的收入到底有多少,进而导致又一次的丧失了本应属于自已的财产份额。
因此将财产的分配用协议的方式固定化是确保当事人能够实现财产权益的最好方式。
四、聘请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一张小小的离婚协议看似简单,通过以上的举例大家不难看出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建议采用协议离婚方式的男女,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来起草离婚协议书。律师经过全面的了解和调查后,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起草一份全面、专业、严谨的离婚协议。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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